1、禁以手巾赠人。从前,台湾民间丧家在办完丧事后送毛巾给吊丧者,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来往。所以,台湾有“送巾,断根”之说,因此,在一般情况下,若赠人手巾,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丧事与断绝、永别之意。 3、禁以剪刀赠人。剪刀属伤人的利器,其含有“一刀两断”、“一剪两断”的意思。赠剪刀会使人有不怀好意之感。所以,切勿以剪刀赠人。 4、禁以雨伞赠人。台语“伞”与“散”同音,若拿伞来赠人,犹表送“散”给对方之意,且台语“雨”与“给”同意。雨伞”与“给散”同音,难免会引起对方误解。 5、禁以镜子送人。因为镜子容易打碎,“破镜难圆”。还有好象嫌人丑陋,让人家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意思。 6、禁以钟送人。因为“钟”与“终”同音。送钟会使人想到“送终”,易引起友人的反感。 7、禁以甜果送人。甜果即年糕,是台湾民间过年祭拜神明祖宗时的必备之物,但在丧家守孝时严禁蒸食。因此,如以甜果赠人,会使受赠者联想家里发生了丧事。自然要忌讳。
8、禁以粽子赠人。台湾民间丧家习惯上既不蒸甜果,也不赠粽子。如以粽子送人,会被误解为把对方当丧家,故此也在忌讳之列。 |